今年“兩會”上,李克強總理提到鼓勵企業開展個性化定制、柔性化生產,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,增品種、提品質、創品牌。這是政府工作報告里第一次提到“工匠精神”,可見提升“中國制造”、“工匠精神”何其重要。
企業中工匠何來,只有好的工作環境與氛圍,才能造就“工匠精神”。企業的好壞責任在于全體員工,而決定企業的發展方向,決定在于領導。領導的能力是一個方面,用什么樣的人又是一個方面,至關重要。通常情況下,用人不當會影響一批人;同樣,用好、用對了也會帶動一批人。所以,領導的責任就是選人與用人,準確地發現人才、衡量人才、使用人才、信任人才,就是領導的重要任務。把企業打造成“孵化器”,讓員工在這里成長、成才,成為真正的工匠。
“工匠精神”具體指企業員工對自己的工作精益求精的一種精神理念。其內涵十分豐富,它不僅體現了對產品精心打造、精工制作的不斷追求,更是要求不斷吸取最前沿的技術,創造更多更好的新成果。薛梅、田明就是最好的典型。
眼下,企業經濟效益下滑,員工待遇降低,加上定員定崗、減人增效等活動的深入,員工思想波動起伏不定,人心不穩,致使企業持續穩定發展受到嚴重挑戰。“以企為家”、“企業興我榮、企業衰我恥”的敬業精神和榮辱觀,成了一些人與我無關的心態。試想,員工連最基本的敬業精神都沒有,“工匠精神”又怎么培養出來?“工匠精神”詮釋的是精益求精、完善細節,這些都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、金錢等成本,其背后是對“工匠精神”強烈的榮譽感。而反觀我們的企業在這方面的宣傳的力度不夠;以及對工匠們敬業精神缺乏足夠的認可和缺乏客觀的評價,使得員工對工匠并不“感冒”。
如何才能讓員工在企業這個“孵化器”成才、成長?第一,要讓人才有出頭的機遇;第二,人才得有施展的余地;第三,用人要承認“金無足赤,人無完人”的實際,要善于用人,揚其所長,避其所短,不因噎廢食,求全責備。應該懂得人才得其所用,是企業發展制勝之道。
當然,企業只有將培訓與聘用緊密結合起來,建立健全完善的員工技能培訓、考核、聘用機制,并將技能考核結果與員工的收入直接掛鉤,讓多勞多得、創新多得成為常態,真正營造員工爭當工匠的氛圍,企業的發展才會前途無量。就如工信部工業文化發展中心主任羅民說的:“一個擁有工匠精神、推崇工匠精神的國家和民族,必然會少一些浮躁,多一些純粹;少一些投機取巧,多一些腳踏實地;少一些急功近利,多一些專注持久;少一些粗制濫造,多一些優品精品。”